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健全机构,动员部署,宣传发动(2008年5月-6月)
1、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迎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达标、评估日常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统一部署迎评受检准备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刻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
3、组织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制达标评估标准、实施要求等材料分发到各有关单位,使全市上下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熟悉达标内容,增强迎检意识。新闻媒体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力度,刊播有关工作信息及达标迎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义,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4、成立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和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组成的市级达标、评估业务指导小组,负责达标、评估过程中政策、法规、评估标准、操作办法等的解释工作和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抓住重点,抓好试点,以点带面(2008年7月-9月)
1、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领域为工作重点,在各领域确定一批联系点,以联系点为阵地开展语言文字知识和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基础作用、榜样作用、窗口作用。
2、抓好“一街一局一区”的试点评估。即2008年9月对胜利路步行街、市广电局、渝水区进行市级试点评估。
3、召开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观摩研讨会。对“一街一局一区”试点评估进行总结交流,对下一阶段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市级评估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