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部门职责:加强运力调度和出租车管理,及时发布祭扫道路交通信息,避免车流高度集中。
----市工商部门职责:监管并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加大对殡仪服务市场的管理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活动,维护丧葬用品和殡仪服务市场正常秩序。
----市林业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布森林和火灾信息;查处打击私自占林、毁林建墓行为,加强对林地建墓祭祀活动的防火工作。
----市消防部门职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工作,协助森林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市卫生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护队伍,落实救护车辆,对发生的伤、病员及时进行抢救,确保祭祀群众生命安全。
----市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市环保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因祭祀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市信访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清明祭祀活动引发的上访事件。
----市广电部门职责:做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报道工作。
----荆门日报社职责:利用清明节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林业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深远意义;宣传绿色殡葬、生态葬法等殡葬理念和先进殡葬典型;宣传殡葬工作新的发展成就、惠民政策、服务措施、服务项目等,营造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民政、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公墓、殡仪馆要建立严格值守制度,坚持高度戒备,指挥部成员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当地民政、公安、林业等成员单位应立即按预案要求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
4.3 信息报告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办和民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乱报。各县(市、区)民政局、殡葬服务单位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民政局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