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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荆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从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祭祀活动将呈现人流集中、人流量大的特点。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祭祀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荆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2 启动条件

  2.1 火灾。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为主,而墓区内草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2.2 交通事故。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出动私车扫墓,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3 拥挤踩踏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以及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2.4 群众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众多,有的是举家扫墓,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磨擦极易升级为群体性的斗殴事件。

  2.5 祭扫人员突发疾病。由于祭扫时墓区空气状况恶劣,一些祭扫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因身体状况不佳而引发身体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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