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摆问题和清理检查阶段(5月15日??6月14日)。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的事项,要坚决取消,应该保留的要规范行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各地各部门自我查找和自我清理的材料于2008年5月中旬上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7月14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8月14日)。由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迎接省检查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教育活动的重点,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对每阶段的实施计划、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和典型等情况,及时报送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效能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不定期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