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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实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由荆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电话:2378398,联系人:段特13647245558 电子邮件:jmjwxwj@126.com),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成立综合宣传组和教育督导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地、各行政执法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四、时间、内容安排

  本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4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地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2008年4月25日前报全市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4月下旬召开全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文明执法和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活动及在亿元企业重点项目窗口单位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下载或翻印后发放至每名执法工作人员手中,并采取集中学、分散学、互相观摩学或举办研讨会、以案讲法、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提高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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