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从2008年起,预计全省参保对象达到638万人。省财政增加安排84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5亿元。(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责任人:龙骏)
(十九)资助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从2008年起,纳入资助范围的困难企业职工达到90万人。同时,省财政对县(市、区)企业在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年人均增加50元,达到2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6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2亿元。(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责任人:龙骏)
(二十)扩大国家计划免疫范围。从2008年起,计划免疫范围由5苗防7种病扩大到14苗防15种病。省财政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500万元。(责任部门:市卫生局,责任人:张小康)
(二十一)设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药品快速检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开展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省财政2008年新增安排3000万元。(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人:张小康、周卫国)
(二十二)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省财政2008年增加安排5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亿元。(责任部门:市人口计生委,责任人:程和容)
三、国民教育
(二十三)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小学生均300元,初中生均500元。省财政增加安排1.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7.9亿元。(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责任人:饶亚明)
(二十四)向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08年起,将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由贫困家庭学生扩大到全部学生。省财政增加安排37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500万元。(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责任人:饶亚明)
(二十五)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08年起,将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除中央财政增加安排资金外,省财政再增加安排12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9900万元。(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责任人:饶亚明)
(二十六)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进行补助。从2008年起,比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省财政新增安排6000万元。(责任部门:市教育局,责任人:饶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