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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8]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关于《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使鄱阳湖永远成为‘一湖清水’”的具体实践。我市作为环鄱阳湖城市群和环鄱阳湖经济圈的重要区域中心之一,务必紧紧抓住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这一战略机遇期,全力开展策应工作,促进我市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统筹、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策应工作目的和指导思想

  (一)工作目的

  积极响应我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大决策,主动策应,积极跟进,提出战略策应、规划策应和项目策应的具体意见,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体系,以宏观战略选择的方法,促进景德镇市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的高度统一。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着力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提高我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策应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基本原则

  1、宏观性、指导性原则。主要是立足对现实发展基础、发展条件以及对未来一段时间发展形势的分析判断,对我市主动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提出宏观层面上的指导性意见。

  2、重大项目支撑原则。规划中提出的各项发展战略,都应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用重大项目把发展战略规划做深做实。

  3、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支撑原则。《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应对各专项规划的核心内容进行阐述,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应在充分衔接《景德镇市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专项规划,使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互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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