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景德镇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8]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景德镇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8年景德镇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80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两年翻番,以两个重点、两个目标争取实现重大突破”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瓷都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二类:
(一)参加全省民主评议市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炭安全监察、烟草专卖、环保、海关、国检等19个系统。其中,交通还包括:公路、稽征、运管、航务等部门。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改、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无线电管理、水务、建设、农业、外经贸、广电、民宗、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5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火车站、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农发行、交行等13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