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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辖区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补偿机制健全、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市辖区力争在2至3年内取得明显进展。具体目标是: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要达到全面覆盖。在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按3-10万服务人口设置,根据需要可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居民从居住地步行15分钟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推进城区符合设置规划的街道(乡镇)卫生院、区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护人员,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90%。

  ──建设网络化、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化管理率达到100%,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卫生工作网上评价系统。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老年保健管理率等指标明显提高。

  ──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积极探索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贫弱人群、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计划生育服务纳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负责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人员技术培训、有关计生设备、避孕药具及宣传资料等支持。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市、区级政府制订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允许大、中型医疗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大力推进多样化、家庭化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综合健康管理与服务。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拓展服务项目,开展与医疗预防保健相关的综合服务、跟踪服务等各种延伸性服务,发挥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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