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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2008年荆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2008年湖北省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08]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2008年以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小炼铁、小炼钢、小酒精、小味精、小柠檬酸、小印染等“九小”及城市污水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目标任务

  (一)小水泥治理:继续开展小水泥专项治理,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土(蛋)窑、普通立窑、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关停20万吨及其以下的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以及2003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企业。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淘汰全部立窑。治理重点是:20万吨规模以下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治理不达标的水泥生产企业;各地新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承诺“等量淘汰”的小水泥。计划关停荆门市牛石水泥有限公司、湖北秦江京山水泥有限公司、钟祥恒发水泥厂、湖北省沙洋总口水泥厂等4家企业(生产线)。(市发改委牵头)

  (二)小火电治理:做好荆门江山电厂3号10万千瓦机组、葛州坝水泥厂1.2万千瓦机组、荆襄集团2.55万千瓦机组报停关闭工作。(市经委牵头)

  (三)小炼钢、小炼铁治理:6月30日前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环保整治不达标的违法小炼钢、小炼铁生产企业。11月30日前淘汰容积2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计划关停取缔钟祥郢星金属制品厂、钟祥市德恩金属制品厂、掇刀区文厚华小炼铁3家小小炼铁。(市发改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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