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积极引导律师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为市“四大家”领导机关、政府组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法律顾问380家,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拓展公证领域,为企业发展、贸易投资、新农村建设等服务;
5、切实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成第三批7个司法所;
6、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扩大试点,探索建立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和分级处理的“三分”矫正制度,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7、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两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拓展延伸鉴定业务;
8、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力度,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70%,帮教率达90%,安置率达70%;
9、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管理,建立完善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按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
(十一)市财政局
1、认真抓好税源调查、税收分析和政策研究,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发展状态,加强收入征管,不断挖掘税收潜力,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动态管理机制,对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策进行全过程跟踪;
3、认真研究中央、省各项投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争取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上年实际到位数;
4、完成储备项目5个,投资总规模5亿元。
(十二)市人事局
1、接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1000人;
2、组织人才集市30场,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达成就业意向600个;
3、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十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帮助城乡1000人成功创业,带动4000人就业;
2、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2万人;医疗保险29.5万人、失业保险16.5万人、工伤保险17.1万人、生育保险13万人;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达到80%;
3、组织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4.7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2万人。
(十四)市交通局
1、建成二级路77公里,三级路125公里;
2、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通组公路路基5000公里,碎石路面2000公里;
3、新建4个乡镇五级客运站、135个候车棚、260个招呼站;
4、完成渡改桥4座202延米;危桥改造15座;公路水毁桥梁修复13座495延米;
5、改造乡镇渡口6个;
6、完成交通规费征收26894万元;
7、完成207国道城区西复线(荆门市西环线)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建成荆门市汽车客运总站并投入营运;完成储备项目10个,投资总规模30亿元。
(十五)市农业局
1、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力争粮食增产1亿斤;农业增加值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2、推进优质稻板块基地建设200万亩、有机稻10万亩,双低油菜板块基地180万亩,小麦生产核心示范区40万亩,优质棉花基地50万亩、彩棉0.3万亩,蔬菜基地78万亩;
3、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20000户;
4、高标准兴建畜禽养殖小区20个,力争生猪出栏380万头、肉牛出栏10万头、羊出栏33万头、家禽出笼4000万只;特色水产养殖面积达到60万亩,水产品总量38万吨,全年养殖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50%;
5、扩大机械作业面积,提高机械化水平,实现机耕338万亩,机播60万亩(其中机插30万亩)、机收326万亩;农作物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62%;建成京山、钟祥、掇刀3个农机大市场;
6、全面推行农产品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立质量监测体系,确保生产和上市农产品无害化。加快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新增“三品”标识农产品50个,主要农产品优质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