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城市规划建成区违章建设查处率达到90%以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门前三包”管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28万平方米,对中心城区和县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5、中心城区和钟祥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城以上城镇全面“禁实”,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中心城区达到99%、县市城区达到90%,施工阶段执行率中心城区达到90%、县市城区达到80%;全市水泥散装率达到37%;
6、完成建筑业产值3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7.2亿元;
7、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着手重组城投公司;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成立鸿博河道设施维修中心和清扫保洁专业公司;
8、5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工作达到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2个小城镇获全省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奖。
(四)市教育局
1、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资金1.1亿元,全面提高实施新机制的各项政策性补贴标准,并将免费教科书政策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大力发高中阶段教育,年招生3万人(普通高中1.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1.2万人),创建1所省级重点职校和1所国家级重点职校;对市直3所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组建荆门职业教育集团;
3、全面推行扶贫助学工程,筹集资金20万元,为2000名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筹集资金30万元,对150名市特校学生实行免杂费、免课本费、免生活费的“三免”政策;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资助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按每生3000元标准资助100名荆门籍贫困大学新生入学;
4、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完善控流保学机制,全市小学入学率和年巩固率均达99.5%以上,初中入学率和年巩固率均达98%以上;
5、着力解决8000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指定城区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他们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6、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对部分农村薄弱初中进行改造;争取将2个县(市、区)纳入湖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7、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等规定,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8、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组织培训1000名高中新课程教师;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市、县两级完成农村中小学专业师资培训800人,培训农村小学、初中英语骨干教师80人;
9、完成储备项目2个,投资总规模2亿元。
(五)市科技局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5%,形成百亿高新技术产业;
2、加快跑省进京力度,积极服务百亿企业、百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争取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5项和科技经费700万元;
3、加强产学研工作。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搞好项目对接10项;建立荆门科技专家库,聘请50名专家进基层服务经济发展;
4、完成市医药创新平台、市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市高新区孵化平台、市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5、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建设科技示范村5个;加强星火培训工作,培训3000人;
6、完成储备项目5个,投资总规模4亿元;积极推动节能减排CDM国际项目;
7、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全市专利申请量增加600项;
8、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民居抗震设防工作试点20户。
(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积极协调,指导、扶持钟祥市九里回族乡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乡工农业产值达到4.1亿元,比上年增长8%;财政收入429万元,比上年增8%;农民人均纯收入4290元,同比增长8%;
2、协调处理宗教关系,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确保全年不发生由于宗教等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群体性事件。
(七)市公安局
1、依法、及时、稳妥地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不发生因公安机关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的事件,做好奥运期间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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