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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实施中心城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燃气化改造,燃气公司在改造过程中应给予价格优惠;自2008年6月起,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再允许新建2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对2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也要逐步实行改造。

  (六)由市建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加强对途径中心城区散装货物运输及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在荆西公路渡槽和海慧路渡槽长期设立检查站点,凡允许进城的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一律覆盖严实后方准通行。凡禁止进城通行的大货车,市公安交警支队要利用电子监控手段依法实施监控,并定期将违章车辆车牌号在《荆门晚报》“交通安全周刊”栏目予以曝光;对现有及今后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围墙作业,施工现场建筑砂石料一律覆盖,要求施工单位对工地挖填运输土方车辆除封盖严实不得遗撒外,上路前必须冲洗车轮,不得带泥上路;加强对城区建筑渣土管理,任何车辆运输建筑渣土必须按指定的线路和地点行驶、倾倒,不得随意通行和倾倒。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周松青为组长,市长助理黄爱国、市政府副秘书长肖官锋为副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马全国、市建委副主任张国忠、市公安局副局长边厚隽、市监察局副局长刘进华、市林业局副局长孙祖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何华时、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生洲、市工商局副局长毛昌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黄艳萍、荆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余志华、东宝区副区长陈治禄、掇刀区副区长曹平斌等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马全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办副主任杨希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六、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25日至6月10日),东宝、掇刀两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荆门供电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进行宣传、发动,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6月1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牵头部门组织下,迅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方案所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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