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
2008年是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在10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11月份进行总结验收,并接受省财政厅考评。
四、化解乡村债权债务工作
按照5年完成回收和化解全市乡村两级债权、债务的计划,2008年要清理回收债权5100万元,化解债务15498万元。市清理化解乡村债权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探索化解乡村债权债务的有效途径,每季对县区的债权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年底进行总结考评。
五、清理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工作
全省清理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将于2008年至2009年完成,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清理核实并锁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明年进行全面化解。我市2008年的主要任务:
(一)7月初,召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成立专门机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县、区在对本辖区内各学校上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债务项目、发生时间、数额、来源和用途、合作协议等进行全面清理,逐项、逐笔核实认定,经公示后,7月上旬将债务总额报市农村综改办。
(三)市农村综合改革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县区上报的债务数额进行核实,并上报省农村综改办。
(四)7月至 12月,配合省农村综合改革办、省审计厅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进行审计认定。
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清理化解乡级债权债务考核奖励办法
为调动县区开展乡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按期完成乡级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目标,从2008年开始到2012年,市政府每年对县区清理化解乡级债权债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清理化解乡级债权债务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评分标准
(一)完成年初制定的化解债务目标的县区,得2分;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
完成年初制定的债权清收目标的县区,得1分;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