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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推动省市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工作,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和提升已有成果转化基地的基础上,再新建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和蜀山区4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3.大力推进和深化产学研合作,以企业为主体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10个,在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途径、搭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平台和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4.继续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坚持和完善市领导联系点、重大项目现场办公和科技特派员等制度,新增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以上,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
  5.修订《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加快制定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意见。
  6.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的目标和要求,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市;全市专利授权量超1000件。
  7.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
  8.提升“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功能。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仪器设备共享、文献信息、创新合作5个子平台发挥效用,长效运行机制基本确立。启动建设专业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平台。
  9.推进国家等离子技术、激光在线检测技术工程化平台建设。
  10.编制《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与技术目录》,积极推荐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进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三、高新区
  1.推进“千亿规划”实施,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园区。
  2.策划建立创投广场,构建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区内2-3家科技型企业上市;积极争取股份代办转让试点(“新三板”)和国家科技保险创新试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3.推进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服务外包、动漫产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4.建设智能化仪器设备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嵌入式智能系统”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5.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试点市示范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降低创新门槛,优化创新环境,进一步理顺示范区管理和建设体制,增强其管理统筹和建设融资的能力。完善规划,体现特色。
  四、市发改委
  1.积极做好以合肥为主体的“国家科技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自主创新环境。
  2.制定出台“合肥市信息家电产业发展规划”、“合肥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合肥市微电子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家电产业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集成电路产业化基地建设。
  3.积极争取落实在外商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授予合肥市省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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