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评价体系,推进认定工作。继续完善《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依据不同产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认定50户左右的市级创新型企业,新增国家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以上,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
二、加强成果转化和工程化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5.省市共建“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更高、技术交易渠道更畅、技术难题破解更快、专业服务门类更全、创新创业成本更低。
6.更高水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在不断完善和提升已有成果转化基地的基础上,再启动新建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和蜀山区4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7.建设好“合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仪器设备共享、文献信息、创新合作5个子平台发挥效用,长效运行机制基本确立。启动建设专业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平台。
8.加大对成果工程化的支持力度。出台《合肥市科技成果工程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和推动一批专业技术平台发展,孵化更多科技成果并推动其在合肥落户。支持和推动示范区科技成果工程化园区建设,等离子体技术、激光检测工程化服务平台完成立项、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启动。
9.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计划,培育一批典型。
10.利用和发挥好各类创新基地的品牌作用。完善相关规划,推进和深化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和“汽车及零部件出品基地”、“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科技兴贸基地城市”。
三、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长期和全面的合作机制
11.启动建设产学研联盟。以企业为主体建设10个产学研联盟,在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途径、搭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平台和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12.建立具有合肥特色的产学研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同驻肥高校科研机构所达成的合作协议,以协会、学会、沙龙等形式搭建产学研合作的要素对接平台,建立有效集聚、推介、转化科研成果的长效机制,推动成果就地转化。
13.服务知识创新,整合科技资源。做好中国科大建校50周年及其他高校校庆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与安徽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院(校)地合作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