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和谈月明任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和谈月明任职的通知
(浙政发〔2008〕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对口支援四川省广元市和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我省在广元市和青川县的援建工作,决定成立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谈月明任指挥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