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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立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情况日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建立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情况日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阿府办函〔2008〕1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驻县各工作组:

  做好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情况日报工作是真实掌握全州农房建设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准确部署重建规划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为切实做好农房建设情况日报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已于7月8日下发了《阿坝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转发〈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建立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和永久性住房建设情况日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阿指〔2008〕100号),要求从7月8日起,各县于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相关报表和文字说明。但部分县对此缺乏重视,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影响了全州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现再次强调,请各县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报送制度,每日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如再次出现影响全州整体上报进度的情况,将予以通报。

  二、按照要求,准时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情况统计日报表

  2.受灾农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日报表(包括原址重建、易地新建的农房恢复重建情况)。

  3.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包括:累计数、当日新建数占累计建成数的百分比、累计数占应建数的百分比、目前建设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困难等)。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按照报表内容认真详实的填报。

  2.统计报表必须经过县政府分管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

  3.报送时间:每日下午15:00前将文字材料和报表准时传真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州民政局汇总。

  (三)报送方式

  传  真:2823473,2821503

  电子邮箱:abz2008512@163.com

  附件:1.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情况统计日报表
  2.受灾农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日报表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受灾农民自建过渡安置房情况统计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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