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退休人员居住地相对分散、退管组织不健全的企业,须在年内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应按规定一次性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于社区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对于目前经营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先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应划拨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可分期划拨,但第一次划拨的费用应不低于应划拨额的30%。
对于已破产、关闭的企业,凡有主管部门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主管部门或产业集团统筹解决;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经市退管中心认定后,其退休人员可以由主管部门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大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要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落实基本的工作条件,确保正常开展工作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实现对退休人员动态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凡是实行企业与社区共管以及由其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形式的,市退管中心都要与企业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等方式,以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的指导和规范。
附:
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申报表
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
情况
| 单位名称
| | 劳动保障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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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数
| | 退休人数
| | 注册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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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工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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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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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机构名称
| | 退管机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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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机构负责人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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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管机构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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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
方式
| 1、□企业与社区共管 2、□社区管理 3、□由主管部门管理 4、□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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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管机构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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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划拨
| 应纳入退休人员人数: 人, 应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元。
首次划拨 元, 首次划拨时间 年 月 日。
最后一次划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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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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