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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年金工作实施意见

  注:1、本表一式两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2、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报主管部门审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需报国资委审核。

  附件二:
关于同意企业年金方案报备的函

  你单位报备的《关于企业年金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告如下:
  一、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要求,同意你单位从  年 月 日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望按《南京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操作管理,并接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经核实,同意你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 %计提企业年金  万元,在此额度内实际缴纳的费用,在生产经营成本中列支。
  三、年金方案实施中,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南京市企业年金年度缴费备案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经济类型

 

单位代码

劳动和社会

保障证编号

社会保险

登记证编号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

参加企业年

金职工人数

 

备案内容

 

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  为万元,拟按  %计提企业年金   万元。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市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经核实,同意            按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总额   %计提企业年金  万元。 在此额度内实际缴纳的年金费用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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