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舟政发〔2007〕54号)责任分解执行。
附件2:
各类汇报材料责任分工
1.舟山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汇报 市政府(市创卫办代拟)
2.舟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技术报告 市爱卫会
3.定海区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汇报 定海区人民政府
4.普陀区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汇报 普陀区人民政府
5.新城区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汇报 市新城管委会
6.舟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汇报 市城建委
7.舟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市城管执法局
8.舟山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情况 市爱卫办
9.舟山市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
10.舟山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市环保局
11.舟山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2.舟山市餐饮卫生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
13.舟山市食品生产卫生工作情况 市质量技监局
14.舟山市食品流通卫生工作情况 市工商局
15.舟山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
16.舟山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
17.舟山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 市爱卫办
18.舟山市交通窗口卫生工作情况 市交通委
19.舟山市民航机场卫生工作情况 市民航局
20.舟山市港务码头卫生工作情况 市港务局
21.舟山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情况 市城建委
22.舟山市单位和社区卫生工作情况 市爱卫办
23.舟山市实施省级卫生城市十项基本条件情况汇总 市创卫办
24.舟山市城市基本情况 市创卫办
25.舟山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大事记 市创卫办
附件3:
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