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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 1.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2.各类汇报材料责任分工

  3.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

  4.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

  一、省级卫生城市10个基本条件

  序号   基本条件    牵头部门     参与单位

  1. 城市清扫保洁建立长            定海区政府

  效管理机制,生活垃    市城建委     普陀区政府

  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             市新城管委会

  率≥80%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 城市必须有污水处理            市水务局

  厂、生活污水集中处    市环保局     市城建委

  理率≥30%

  3.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

  绿地率≥25%,人均公共   市城建委     普陀区政府

  绿地面积≥7.0平方米

  4.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  市环保局

  数占全年天数比例≥60%

  5. 鼠、蚊、蝇、蟑螂有两项          定海区政府

  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   市爱卫办     普陀区政府

  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            市新城管委会

  准的三倍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 建成区辖村的省级卫生村          定海区政府

  达到20%          市爱卫办     普陀区政府

  市新城管委会

  7. 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市工商局

  8.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局

  全事故或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市环保局

  9. 近两年无重大甲、乙类传 市卫生局

  染病暴发疫情
 
  10.建成区居民对卫生状况的 市统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总满意率≥90%                市创卫办

  二、省级卫生城市十大类66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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