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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与市规划局联系。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潮州市《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编制调研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政府《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编制《规划》,立足潮州市区位优势、文化优势、资源优势、港口优势,明确潮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东部门户城市、粤东经济次中心及文化与旅游中心的发展定位,实施国内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能源石化基地发展战略,实现潮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编制调研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7月16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7月1日至4日)。主要工作:召开潮州市《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精神,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印发相关资料,营造声势。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落实访谈提纲及资料收集清单,落实市直有关单位及二县二区责任人及联系人。
  第二阶段:资料收集及核准(7月5日至13日)。主要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收集市直有关单位及二县二区访谈提纲书面材料和资料收集清单内容,并进行初核,报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第三阶段:调研踏勘(7月14日至16日)。主要工作:接受省规划编制调研组莅潮访谈、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14日上午,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座谈会进行访谈;14日下午,在枫溪区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5日上午,在湘桥区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5日下午,在饶平县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16日上午,在潮安县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和踏勘。
  三、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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