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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的通知

  (五)整顿乱设客货运点行为,加强营运人力三轮车的管理
  对客货运乱设点行为组织专项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及措施,力促市区运输市场有根本好转;加大对营运人力三轮车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取缔违法违章经营,规范停放秩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克隆假冒等扰乱运输市场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交警、城管等部门配合。
  (六)整合利用资源,恢复市场设施
  1、搬迁环城西路西湖边早市。
  耐心细致做好经营户思想工作,将环城西路早市搬迁至合适的地点经营。尚未搬迁时要加强管理,确保摆卖有序、交通通畅、按时经营、摊走地净。
  2、恢复西门市场生活市场设施。
  继续加强与西门辉业购物中心的协调工作,6月底前,将西门市场现有首层的场地恢复为鱼肉菜市场,以缓和周边占道摆卖的情况。
  此项工作由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牵头负责,市工商、城管部门配合。
  三、工作安排
  (一)制订专项方案
  上述6项主要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
  按经批准的各专项工作方案,由各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制订并实施管理规范,9月份起进入常规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针对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决议》精神,密切配合,积极完成上述6项整治任务,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加强督查指导,实行责任追究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市管理各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各项整治工作领导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每周要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一次情况,每一阶段要进行一次自查,集中整治结束时要转入常规管理,确保各项整治行动卓有成效,整治成果得到巩固提高。
  对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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