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环境、交通等的前提下,由枫溪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辖区内设置临时经营路段,并负责管理。
对经批准设置的各临时经营路段,由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及湘桥区、枫溪区各管理单位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管理方案。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二)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样板路活动
选择潮枫路、枫春路、潮州大道、新洋南路等道路,开展创建样板路活动,强化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努力实现道路畅通,秩序良好,街容店貌整洁、美观,没有乱摆摊点、占道经商和无照经营,没有乱堆建筑材料和废弃土,没有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没有乱停放车辆,没有乱倒污物和垃圾,没有乱吊挂和乱张贴的现象,没有占道修车或洗车,没有破坏绿化行为的工作目标。
湘桥区政府和市城管、公安、建设、交通、卫生、环保、规划、工商、市政园林、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按样板路标准和要求,制订具体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三)整治奎元住宅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
对市区东至潮州大道、西至彩虹东路、南至福安路、北至枫春路范围内,奎元、粤海等住宅区周边环境实施清理整治。集中整治“六乱”现象;规范坐店经商,查处无证照经营,清理流动摊档并将其分别归入奎元市场、池湖市场经营;拆除乱搭遮阳物,清理乱设置广告招牌;加大禁鸣及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车辆按划线停车,限定奎元路货车通行停放时间;加强环境污染源监督检查;落实环境卫生清扫责任,实现奎元住宅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日常规范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湘桥区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和市工商、规划、环保、卫生、交警、市场物业等部门配合。
(四)构建严管体系,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加大禁鸣及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力度,狠抓对乱停乱放车辆管理,严肃取缔假牌套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构建路面严管体系。采取针对性措施,查处“泥头车”污染损坏路面、无(假)牌证、超限超载、不按规定时间及线路行驶、未年检、报废上路行驶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加强源头管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改善我市的交通运输秩序。
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湘桥区政府,市建设、交通、公路、国土、水利、城管等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