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能源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3.要建立能源统计台帐的使用、保管、交接、归档制度;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的单位,要及时做好台帐资料的备份工作。

  四、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1.建立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核查询制度。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审核报表数据,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计算方法等内容符合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对接收的基层企(事)业单位能源统计报表也要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并保留审核查询的详细记录,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更正的数据及时反馈给上一级统计部门。

  2.建立能源统计报表数据的评估制度。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统计报表报出前,要将能源统计数据与生产经营、效益等相关指标数据进行逻辑性审核,运用趋势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审核评估的详细记录。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不仅要对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评估,也要对本级综合汇总数据进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建立能源统计数据订正制度。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统计数据报出后,如果发现差错,必须及时向上一级统计部门申请更正并留存记录。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在接到上级单位查询后,要及时向基层单位查询,查询结果和订正情况要反馈给上级统计部门,并保留记录。

  4.建立企业调研制度。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应结合能源统计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调研制度,加大对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基层企(事)业单位的调研力度。通过调研,加强与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交流和沟通,加深对企业生产情况和能源消费情况的了解,及时发现并总结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企(事)业单位对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做好能源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五、加强能耗监测及预警预测分析工作

  目前,本市已出台《上海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对全市及各区县、主管部门节能降耗进展情况、重点用能单位和主要能源品种消费情况等实施监测。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能耗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加强能耗监测及预警预测分析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做好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