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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
  杨 杰 银川市财政局局长

  张晓沛 银川市教育局局长

  丁 军 银川市监察局局长

  李自辉  银川市审计局局长

  吴 起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涌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淑惠 兴庆区代区长

  袁京平 金凤区区长

  金 花 西夏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吴起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郭涌担任,成员:关丽英、任淑红、马玉佳、夏洪涛。

  各辖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化解步骤

  为了确保全市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有序进行,我市化解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制定化解工作方案阶段,5月底前结束;二是开展债务再核实阶段,6月15日前结束;三是建立债务明细台账阶段,7月10日前结束;四是进行偿还与销账阶段,8月底前结束;五是总结验收阶段。各辖区政府在制定方案时要按照上述时限,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步骤,将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方案是考核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辖区政府要认真领会自治区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政策精神,抓紧制定出本辖区化解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以下内容:化解范围、化解任务、资金筹集、化解措施(包括责任人及部门)、具体工作计划等,并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教育厅、银川市财政局和教育局备案。

  (二)开展债务再核实

  做好债务再核实工作是化解债务的有效手段,也是确保债务顺利偿还的有效措施。银川市财政局将联合监察、审计、教育等部门,成立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核实组,集中时间,以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确认的债务为依据,深入各单位对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逐笔逐项进行一次再核实,经再核实减少的债务数额,要征得债权人的认可签字,并签订协议书。经过再核实后的债务明细,要在债务单位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妥善解决。各辖区在开展债务再核实的过程中,要将再核实确认债务的项目名称、发生时间、资金来源、资金用途、金额、记载账簿名称、票据凭证名称及其号码以及对应债权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基础信息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债务的债务记载账簿、票据凭证(债务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协议书等原始凭证收集复印,作为建立债务台账和销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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