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实战阶段(2008年9月16日至9月28日)
公安消防部队一要派驻执勤车辆和监督人员进驻大庆活动场所及代表住地,对舞台、观众席、配电室、音控室、贵宾室、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现场监护;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大庆活动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监控力度,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三要强化“第一时间”和“加强第一出动”的战术思想,调整执勤战斗出动力量编程,凡大庆活动场所及周围单位发生火灾,必须一次性调集数倍灭火力量到达现场,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消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做好北京奥运会、奥运火炬传递和自治区50周年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当前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总体上看,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不安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一季度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同时,境内外“藏独”势力、新疆“三股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针对北京奥运会和火炬传递的恐怖和破坏活动的可能性急剧上升,消防安全保卫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和50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两项安保工作上来,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去研究、谋划消防工作,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去部署、推进消防工作。
(二)严明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安、消防、安监、建设、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广电、体育、旅游、文物及人民防空、铁路、民航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管辖权限,对本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一核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决定和实施政府分级挂牌督办措施;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当地政府要协调解决。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于7月31日前全部整改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