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震情和灾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第一、根据最新震情灾情,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宣布银川市进入震时应急期。确定应急反应规模;
第二、向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银川市震情灾情,并抄送自治区地震局和民政局,同时通报当地驻军。
第三、各专业抢险组接到指挥部命令,按本预案职责分工投入抢险救灾。
第四、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教育组、震害评估组、通信保障组、震情监视组随同指挥部一同办公。
第五、指挥伤员护送、物资调运、市区内外交通保障、城市功能的恢复。
第六、根据灾害预测结果和实际灾情,必要时请求宁夏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自治区其他抢险救灾队伍的支援。
第七、银川市地震局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地震局报告和续报震情、灾情、社情、民情、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第八、银川市各市、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抄送银川市地震局;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市民政、公安、安监、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灾情速报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
地震灾情上报规定》进行。
3.3 地震灾害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的紧急处置实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灾害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启动灾区政府地震应急预案;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等信息。
2、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由银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灾区政府组成)的指挥;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各救援队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领受新的任务。
3、各抢险救灾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尽快恢复城市功能。
4、组织查明次生灾害的危害或威胁;加强防御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做好环境、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