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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人事编制系统推进“阳光人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停止全市自收自支事业机构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审批。加强对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市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
  3 、大力优化公共服务
  构建服务平台。在市县两级人事部门开通“ 12370”人事服务热线电话,确定专门人员,受理人事编制政策咨询、问题解答、群众投诉、意见反馈等。启动或加强人事部门网站建设,改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编印人事编制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

  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以人才市场为依托,广泛开展人才招聘、人才评价、人才培训、人事考试、人事代理、人才信息、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业务。加强市、县两级人才市场合作交流,促进市、县两级人才市场的协作联通。

  实施积极毕业生就业政策。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和补贴制度,选择有条件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由政府给予毕业生实习生活补贴。建立生活条件特殊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对生活条件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可优先安排其进入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可免收其人事代理费。提升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

  建立“政企校”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以政府人事部门为纽带,建立起“政企校”人才开发合作平台。每年征求各大企业急需培训的专业及数量、院校能提供培训的专业场所及教师实践专业和意向企业,当好“红娘”,实现校企“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互动。

  设立人事专员制度。市县两级人事编制部门在大企业、大项目、大专院校设立人事专员,每名机关干部联系一户企业或一个项目或一所院校,了解需求,加强沟通,提供“一站式”服务。
  妥善化解人事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人事仲裁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人事仲裁办案质量, 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人事信访工作规则,细化信访操作规程,畅通信访渠道, 建立人事编制系统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提升全系统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4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推行规范和制约重要人事权工作,加强对人事编制部门内部重点处(科)室、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认真梳理权力、依法规范权力、严格制约权力、全面公开权力、有效监督权力的“五位一体”规范人事权力运行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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