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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2、在抗震救灾中组织纪律性强,不畏艰险,有团结拼搏精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在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取得显著成绩,对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突出贡献,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赖和称赞。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抗震救灾中,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迎难而上,勇于奉献,攻坚克难,表现突出,在参加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1、各市由市建设局(建委)牵头,对照条件和名额组织推荐,并将名单报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推荐多名的,要明确推荐次序。

  2、由省建设厅直接组织前往灾区执行抗震救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援川抗震救灾前线的由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对已经完成抗震救灾任务离开四川的,由厅办公室、省建管局会同省援川过渡安置房建设现场指挥部共同研究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送厅人事教育处。

  3、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市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确定“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四、有关原则和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要面向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一线,可酌情考虑部分在后方直接为抗震救灾提供各种服务、发挥重要协调、调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干部职工。

  3、在本次抗震救灾工作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人员和集体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4、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主要事迹不超过800字,要做到内容完整、翔实,文字简练。请各单位于7月6日17:00前,先将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先进个人呈报汇总表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先进个人呈报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可于7月10日前报送。以上材料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dj_jst@163.com。相关表格可至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下载。

  联系人:戴登军      联系电话:025-83318937

  附件:1、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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