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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8〕5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市场供应,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为前提,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完善检测体系为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淮南建设。
  主要任务目标: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畜产品瘦肉精不得检出,主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0%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

  二、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完善监测检验手段,提升检验监测能力。二是规范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其中2008年创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20个以上;引导认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依法实施获证产品标志管理;规范认证产品的包装标识,加强对获证农产品的产地、产品抽查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和基地,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三是建立和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坚持采标、制标和贯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农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外农产品标准,配套制订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地方标准,基本形成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

  三、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省里下达的定时抽检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定时抽检工作。积极开展全市蔬菜农残速测工作,对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开展抽样检测,其中2008年全市检测样本不低于12000个,凤台县蔬菜检测室年检测样本不低于3000个,其他各区蔬菜检测室年检测样本不低于1500个。二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对田家庵区人民路批发市场、安成鑫海批发市场、凤台县城北农贸批发市场的监管。在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建立进出货登记、进销货台帐、经营户诚信承诺制度。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按程序及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并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以促进放心农资供应为核心,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渔业生产要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畜牧业生产要抓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的查处。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要检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要实行突击检查和例行检查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禁用农药行为。加强对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其生产日志、产品标识。四是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节前专项检查活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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