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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8.2 培训及演练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者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旅游行业及旅游者预防、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市旅游局及各区(县)旅游局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所属人员反应快、程序清、职责明、处置快,切实提高本单位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9.预案管理

  9.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并解释。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本级预案应报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旅游局备案,各区(县)旅游局本级预案应报市旅游局备案。
  9.2 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组织审核并备案;各区(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区(县)应急办组织审核并备案。
  9.3 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示意图(略)

  附件2:
  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成 员

单位及职务

安金明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

肖 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二雁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局长

周正宇

市交通委副主任

王文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兵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李新京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万年

市卫生局副局长

崔建立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史贵升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孟玺泉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李洪海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靳 克

市信访办副主任

王建捷

市气象局副局长

武志强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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