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培训及演练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经营者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旅游行业及旅游者预防、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市旅游局及各区(县)旅游局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所属人员反应快、程序清、职责明、处置快,切实提高本单位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
9.预案管理
9.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并解释。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本级预案应报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旅游局备案,各区(县)旅游局本级预案应报市旅游局备案。
9.2 预案审核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组织审核并备案;各区(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区(县)应急办组织审核并备案。
9.3 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示意图(略)
附件2:
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成 员
| 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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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金明
|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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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培
|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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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二雁
|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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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宇
| 市交通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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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杰
| 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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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兵
|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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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京
| 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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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万年
|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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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立
| 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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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敏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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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贵升
|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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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玺泉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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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海
|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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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 克
| 市信访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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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捷
| 市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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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志强
|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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