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市旅游局为做好各项奥运旅游服务接待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旅游行业防范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救援水平。近期,市旅游局重新修订完成了《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广泛征求国家旅游局、市应急办、各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旅游局等部门意见,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经市旅游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发布《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现将《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给你们,望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修订本辖区、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
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为圆满完成奥运旅游接待安全保障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七月八日
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旅游局 二○○八年七月)
目 录
1. 总则
1.1 概况
1.2 目的
1.3 原则
1.4 依据
1.5 适用范围
1.6 旅游突发事件分类
1.7 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2.指挥、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3.预警
3.1 预警分级
3.2 预警发布
3.3 预警响应
3.4 预警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4.2 分级响应
4.3 分类响应
5. 信息报告与发布
5.1 信息报告
5.2 信息发布
6. 各区县实行属地管理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工作
7.2 调查与评估
8.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
8.1 宣传教育
8.2 培训及演练
9.预案管理
9.1 预案制定
9.2 预案审核
9.3 预案修订
9.4 预案实施
附件
1.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示意图
2.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3.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通讯录
4.北京市区县旅游应急机构通讯录
1. 总则
1.1 概况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这里荟萃了中国灿烂的文化艺术,留下了包括6大世界文化遗产、7000余项文物古迹在内的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处处蕴藏着浓郁的历史文化底韵,彰显着古都风采。目前,全市共有星级饭店817家,等级旅游景区154家,旅行社844家。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且较敏感的产业,极易受到外部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例如,自然界中的地震、水灾、火灾、异常恶劣气候等;经济领域中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主要客源国经济危机、外汇汇率波动、能源危机等;健康因素中的流行性疾病等,它们或对游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破坏旅游生态资源,或导致旅游者改变目的地,从而给旅游业带来巨大损害,甚至是致命的打击。因此,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1.2 目的
为了适应北京旅游行业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整体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3 原则
1.3.1 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和救助。
1.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的作用。
1.3.3 属地救护,就近处置。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发生地区(县)政府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动员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