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单位周末大扫除制度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08〕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根据《南宁市爱卫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周末大扫除制度的通知》(南爱卫〔2007〕4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全市各单位周末大扫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南办发〔2007〕104号)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实施周末大扫除制度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仍有一些城区、部门和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未能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单位周末大扫除活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当前正是传染病易发季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全国爱卫会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为保证我市能以优美、整洁的环境迎接北京奥运火炬在我市顺利传递,以及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论坛等大型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响应国务院和全国爱卫会的号召,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单位周末大扫除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再通知和强调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属并驻市各单位,各街道、社区及生活小区等必须认真落实《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开展以预防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桂爱卫会〔2008〕6号)和《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夏季传染病的紧急通知》(南爱卫〔2008〕11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落实周末大扫除制度。各级爱卫部门和市属新闻媒体要结合当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浓郁的氛围,引导全市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群众全面动员、人人动手、全家上阵,积极参与周末大扫除活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