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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做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巩固工作。严格对涉车收费及收费道路站点的审批和管理。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再清理,重点清理复查已撤销的收费站收费设施拆除情况,清理查处非收费的道路捆绑收费、变相收费问题和借转让之机延长收费期限问题;对已取消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性收费、政策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收费监督管理,严禁重复检验、重复收费;根据公路实际通行情况,合理调整、规范交通、公安部门设立的不合理的车辆行驶限制标记;进一步完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政策,积极推进调整公路联网收费;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切实做到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损耗、增加企业和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三)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要求,对保留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对明确规定取消的项目要检查落实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须按照市经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审定下达的《2008年度涉企检查计划》要求,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继续开展涉企统计报表的清理简化合并工作。
  (四)积极推进企业治乱减负信息化建设。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时效。积极开展和加快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快捷、高效、覆盖面大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
  (五)继续做好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按照省乡企局、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企办〔2008〕55号)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积极探索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由各级减负办牵头,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推进治乱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收费公示制度,“两证一票一卡”制度、涉企执收执罚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四是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加工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种摊派,切实落实减免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优惠政策,保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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