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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5·12”灾后重建规划有关情况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5·12”灾后重建规划有关情况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8〕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我市灾后重建规划,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将于6月11、12日到我市现场调研《广元市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青川县灾后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本次规划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是我市争取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的重要依据,要求县、区和市级部门积极配合,以便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本次规划,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县、区要提出县城、建制镇和村庄灾后重建的建设目标和重点。
  2、提出严重受灾地区和有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需要搬迁的县城、建制镇、村庄的选址方案。
  提出辖区的城镇布局规划,明确城镇、村庄发展的人口与用地规模,提出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等。
  3、配合制定城镇、村庄的生态环境恢复、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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