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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汪国祥 邕宁区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副区长

  工作组在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督促检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马筱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唐明担任,成员由市医保中心和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三、任务指标

  全面完成城镇居民60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任务。

  四、任务分解

  (一)今年全市参保人数要达到60万人,其中市教育局9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万人、青秀区8万人、江南区(含经开区)6万人、西乡塘区(含高新区)11万人、兴宁区5万人、邕宁区2.1万人、良庆区2.1万人,武鸣县2.5万人、宾阳县3.5万人、横县3万人、隆安县1.1万人、上林县1.3万人、马山县1.4万人。

  (二)市卫生局负责完成待建的2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点机构的认定工作。

  五、计划进度

  (一)居民参保人数(见附表1)

  (二)社区定点服务机构建设:2008年6月前完成16家,2008年11月前再完成12家。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要重视。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及进度推进计划,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市医保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在居民参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按进度要求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市医保中心每季度末对各县、区参保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的实现。

  (三)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分片包干,保证该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具体分工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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