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接收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8〕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1号)精神,加强我市接收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南宁市接收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长林 副市长
副组长:
王永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南萍 市人事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黄振生 市编办副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邵宁 市人事局副局长
施日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筱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印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董亚炜 江南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黄志斌 市法制办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陈邵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人事、编办组,劳动保障组,综合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人事、编办组
组长:陈邵宁 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人事局、编办、卫生局、教育局,西乡塘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江南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抽调。负责对接收对象的资格审查及工资、离退休金的套改、审定工作,与南宁铁路局对接接收对象花名册的移交手续,对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至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中小学、职业学校未移交的在册工勤人员的编制进行审核,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劳动保障组
组长:马筱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西乡塘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江南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抽调。负责接收对象社会保险关系,办理注销和接续转移手续,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测算市与城区财政负担比例,并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