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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建配套型:公建配套型项目主要是解决市中心人口稠密地区市政配套设施和公益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问题。项目选取是基于项目所在片区缺乏大型公建配套设施(如停车场、医疗、综合市场等),且已极大影响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商业开发型:商业开发型项目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市一级商业中心建设,整合提升传统商业中心区的业态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为加快市域核心商业区的业态升级提供源动力。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或城市副中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较齐全,区位较好,利于形成多业态商业建筑综合体;片区功能布局不合理,危旧房屋较多;拆迁成本较高,但区位较好,项目开发预期经济效益显著。

  骑楼改造型:骑楼改造型项目主要是将南宁市传统的地域文化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设项目中,充分挖掘历史人文景观和地方民族特色,让历史的文脉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延伸。项目一般位于市中心的传统街区和历史保护街区。此类旧改项目可采取拆、改、留并举的方式,进行“修旧如旧”、“更新整饰”或“拆除改造”等形式改造。

  四、危旧房改造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危旧房改造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必须坚持政府在危旧房改造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利用财政及国有企业的融资平台和建设平台,辅以社会招商,保证危旧房改造的顺利实施;并通过对规划制订、土地利用、开发建设、销售管理过程的控制和有效引导,确保危旧房改造预期目标的实现。同时,危旧房改造亦是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参与。

  (二)成片改造,综合整治。为彻底改善片区环境,我市危旧房改造原则上实行成片拆除改造。
  通过对危旧房较集中的居住区、棚户区的成片改造,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片区环境、配套设施有明显改善,同时可向社会提供低价位商品房,有效抑制商品房价偏高问题,此外还可集约出部分土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宜成片改造的旧住宅区以及历史保护街区等,通过改造更新和保护利用相结合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在拆除改造中保护,在保护利用中更新,在更新延续中拓展。

  (三)分类实施,分级推进。根据危旧房改造项目类型和特点,充分发挥市、城区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的作用,采取相应的运作模式分类实施、分级推进。其中优居工程型项目原则上由城区政府主导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公建配套型、商业开发型和骑楼改造型等项目原则上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推进,城区政府配合实施。不同类型旧改项目的运作模式可根据我市建设发展和市场变化需要,灵活、主动的适时调整,以便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我市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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