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处理洪家渡、引子渡库区不能核定到户到人后期扶持人口指标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9号)
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人民政府及地直相关工作部门:
根据省移民开发办、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后期扶持政策兑现扫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移办发〔2007〕29号)要求和地区行署2007年9月3日专员办公会议决定,行署于2007年11月30日以毕署办通(2007)253号文件将洪家渡、引子渡库区将大方、织金、纳雍三县不能核定到户到人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5071人收回了地区。为切实做好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扫尾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第三季度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任务,按照省移民开发办、省水利厅《关于在分解核定三峡水库等跨省搬迁移民人口基础上适当调整后期扶持人口指标问题的通知》(黔移办发〔2008〕2号)的要求,结合库区五县近期的调查结果和工作实际,经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收回的5071个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作如下处理:
一、关于纳入现金直补的人口指标分配
根据国家现行移民政策,经库区各县调查核实认定,移民搬迁后至2006年6月30日止,符合国家后期扶持政策且已经办理结婚证的婚入人口、已经办理准生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移民子女、原漏记漏统经调查核实认定属后期扶持范围的人口、外省水库迁入我区的移民人口等共计1840人,决定在地区收回的5071个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中予以解决,分配给大方县621人,黔西县230人,金沙县696人,织金县182人,纳雍县111人。
二、关于纳入老库区项目扶持的人口指标分配
由于乌江渡、东风、梭筛(普定)电站水库建成年代久远、移民贫困面大、移民遗留问题较多、扶持情况复杂等因素,决定在地区收回的5071个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中,解决老库区移民项目扶持指标3231人,其中:分配给金沙县扶持指标2242人,分配给织金县扶持指标989人。对于分配给金沙、织金两县的项目扶持指标,地区可根据今后扶持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解决库区各县后期扶持工作中出现的漏记人口等问题。
三、关于指标调整后到县到库区的扶持指标基数
这次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调整后,省分配的70481个后期扶持人口指标到县到库区情况分别是:大方县8770人,黔西县27488人,金沙县10800人,织金县18711人,纳雍县4712人;洪家渡水库43729人,引子渡水库1537人,索风营水库1391人,乌江渡水库12799人,东风水库10766人,梭筛(普定)水库207人,外省水库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