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74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一日
铜仁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行署决定从2008年3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前几年全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2008年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的成功举办,“平安铜仁”、“和谐铜仁”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地区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长春
副组长:杨贵学
成 员:地委宣传部,地区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教育局、建设局、房管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乡镇企业局、民政局和消防支队等消防安全成员单位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消防支队,余际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