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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外事办公室,相关用人单位和接待单位等均应建立各自的应急方案。
  (二)职责分工
  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突发涉外事件的监控工作;及时向地委、行署和贵州省外事办公室报告情况,提出处置涉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建议;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和地区处置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地区公安局:负责牵头处置涉外刑事、治安、灾害、交通事故、外国人伤亡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地区卫生局:负责牵头处理涉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公共突发事件中外国人的医疗救治等。
  地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处理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外国人遗体处理事宜。
  地区商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与本系统邀请的外籍人士有关的涉外突发公共事件。
  地区人事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与本系统邀请的外籍人士有关的涉外突发公共事件。
  地区行署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新闻由负责处置事件的省级主管部门发布。
  铜仁学院:配合地区外事办公室做好语言文字翻译工作。
  其他涉外事件,按照业务分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该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涉外法规的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涉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和接待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涉外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向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地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市、特区)外事部门收到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要及时报告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涉外突发公共事件。
  四、处置程序
  (一)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做出准确研判,并向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地区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和事件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处置措施。
  (三)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县(自治县、市、特区)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积极支持和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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