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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沈价审批[2008]6号)
沈阳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负荷管理室:
经省物价局同意,我局于2007年1月29日,以沈价发[2007]14号文件制定了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一年已满。鉴于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尚未出台,因此,同意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试行收费标准继续按沈价发[2007]14号文件执行,若省物价局出台统一规定,则按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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