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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署发〔2008〕31号)


石阡县,德江县,思南县,沿河、印江、松桃自治县,万山特区:
  《铜仁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铜仁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顺利、有效进行,根据贵州省喀斯特石漠化综合防治规划及省发改委《关于编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08〕221号和黔发改农经〔2008〕398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区石阡县、德江县、思南县、沿河、印江、松桃自治县、万山特区七个县(自治县、特区)为试点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精神,围绕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植被恢复与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种草养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持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把石漠化综合防治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开展石漠化综合防治县级试点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科学配置、先急后缓、分期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石漠化综合防治是一项工程量大、涉及领域广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分清主次,重点突破,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因地制宜、连片治理、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流域的自然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封造结合,多树种、多林种相结合的原则。同时配套相应的水利、道路、沼气等工程措施,以提高土地单产和人口承载能力。力争在3至5年内石漠化综合防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坚持石漠化综合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原则。把我区石漠化治理与壮大茶叶、经济林产业、培育中药材基地、草地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基地(葛根、花椒等)建设结合起来,实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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