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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铜署发〔2008〕29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大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4号)要求,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代表和委员的监督,并在加强沟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作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行署决定对5年来我区办理省、县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地、县政协提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努力把我区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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