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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汽车商务与物流等专业为高耗材专业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汽车商务与物流等专业为高耗材专业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61号)
广州汽车工业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部分专业按高消耗专业收费的请示》(广汽工技校〔200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确认你校汽车商务与物流、汽车营销与售后服务等2个专业为高耗材专业。请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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