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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海珠区分校开设“维修电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海珠区分校开设“维修电工”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64号)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海珠区分校:

  你单位《关于申办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海珠区分校授权许可的报告》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单位在同福西路德和新街9号开设如下的培训项目:维修电工(五级)、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四级)、计算机辅助设计(机械、建筑)(四级)、计算机图像处理员(四级)、电子商务师(四、三级)、钳工(五级)、叉车司机(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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