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妇联关于表彰江苏省价格系统“巾帼文明岗”的决定
(苏价检[2008]21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各市妇联:
自2007年我省价格系统价格监督检查条线开展“巾帼文明岗争创岗”活动以来,各级价格部门高度重视,抓住创建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围绕创建目标,狠抓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业绩,向全社会展现了新时期我省价格工作岗位巾帼风采,树立了价格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为江苏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经过对全省各级“巾帼文明岗争创岗”严格的考核验收,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省价格系统女职工工作热情,加强价格工作队伍建设,省物价局和省妇联“巾帼建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南京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等22个岗位(详见附件)“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巾帼文明岗”单位要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系统广大女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为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价格系统 “巾帼文明岗”单位名单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全省价格系统 “巾帼文明岗”名单
南京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南京市玄武区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无锡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综合科
无锡市滨湖区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宜兴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徐州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沛县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新沂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常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市场科
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检查一科
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
南通市价格举报中心
淮安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盐城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盐城市亭湖区物价局检查分局
盐城市盐都区物价局检查分局
扬州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镇江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句容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泰州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
宿迁市价格举报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