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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凤凰山门票价格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凤凰山门票价格的批复
(辽价函[2008]12号)


丹东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凤凰山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2006年凤凰山门票价格调整后,该景区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加大了宣传力度,并引进了智能化门禁系统等现代化管理设施,提高了管理水平,改善了旅游环境。鉴于新门票价格试行期间景区运营良好的实际状况,经研究同意该景区继续执行辽价[2006]36号文件批准的门票价格即:淡季45元/人次,旺季60元/人次。同时取消凤凰洞收费项目及标准。
  凤凰山景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明码标价,在景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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